1、参展流程/须知 (1) 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直接来人报名参展; (2) 填写申请表,递交报名材料; (3) 等待组委会选位通知; (4) 确定展位并于5个工作日内缴款(展位订金50%),获取《参展商服务指南》; (5) 规定日期前缴清尾款; (6) 准备布展参展。
2、参展细则 (1)申请展位请填妥《参展申请表》传真至组委会,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展位; (2)双方确认展位后5日内将50%的参展费汇入组委会指定帐户作为定金,组委会收到定金后予以最终确认参展展位,否则将不预留,余额在2008年9月30日前全部付清; (3)参展商递交参展申请表后,不得撤消或减少展位面积,并应支付全额参展费用; (4)未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履行权利及义务的参展商,所付定金将不予退还。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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